<plaintext>: 純文字元素(已棄用)
已棄用:此特性不再推薦。雖然某些瀏覽器可能仍然支援它,但它可能已經從相關的網路標準中刪除,可能正在刪除過程中,或者可能僅為相容性目的而保留。請避免使用它,如果可能,請更新現有程式碼;請參閱本頁底部的相容性表格以指導您的決策。請注意,此特性可能隨時停止工作。
<plaintext> HTML 元素會將開始標籤之後的所有內容渲染為純文字,並忽略任何後續的 HTML。它沒有閉合標籤,因為其後的所有內容都被視為純文字。
警告:請勿使用此元素。
<plaintext>自 HTML 2 起已被棄用,並非所有瀏覽器都實現了它。實現它的瀏覽器也沒有一致地實現。<plaintext>已被廢棄;接受它的瀏覽器可能會將其視為<pre>元素,但仍會解釋其中的 HTML。- 如果
<plaintext>是頁面上的第一個元素(除了任何不顯示的元素,如<head>),則根本不要使用 HTML。而是提供一個具有text/plainMIME 型別的文字檔案。 - 不要使用
<plaintext>,而應使用<pre>元素,或者在語義上準確的情況下(例如用於內聯文字)使用<code>元素。轉義任何<、>和&字元,以防止瀏覽器無意中將元素內容解析為 HTML。 - 可以透過 CSS 的
font-family樣式,使用monospace通用值,將等寬字型應用於任何 HTML 元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