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i>: 異體文字元素

Baseline 已廣泛支援

此特性已相當成熟,可在許多裝置和瀏覽器版本上使用。自 ⁨2015 年 7 月⁩以來,各瀏覽器均已提供此特性。

<i> HTML 元素表示一段文字,出於某種原因從正常文字中分離出來,例如異體文字、技術術語、分類命名等。從歷史上看,這些通常使用斜體表示,這也是該元素命名為 <i> 的原始來源。

試一試

<p>I looked at it and thought <i>This can't be real!</i></p>

<p>
  <i>Musa</i> is one of two or three genera in the family <i>Musaceae</i>; it
  includes bananas and plantains.
</p>

<p>
  The term <i>bandwidth</i> describes the measure of how much information can
  pass through a data connection in a given amount of time.
</p>
i {
  /* Add your styles here */
}

屬性

此元素僅包含全域性屬性

用法說明

  • 使用 <i> 元素來標記那些出於可讀性原因而從正常散文中分離出來的文字。這些文字應該具有與周圍文字不同的語義含義。<i> 元素的用例包括表示不同質量或模式文字的文字範圍,例如:

    • 替代的語調或情緒
    • 分類命名(例如,“智人”這個屬和種)
    • 來自其他語言的異體詞(例如,“et cetera”);這些應該包含 lang 屬性來標識語言
    • 技術術語
    • 音譯
    • 想法(例如,“她想,這位作家到底在說什麼?”)
    • 西方書寫系統中的船隻或艦艇名稱(例如,“他們在碼頭搜尋他們被分配的船隻銀河女王號。”)
  • 在早期版本的 HTML 規範中,<i> 元素僅僅是一個用於顯示斜體文字的表示性元素,這與用於顯示粗體文字的 <b> 元素很相似。現在情況已不再如此,因為這些標籤現在定義的是語義而不是排版外觀。瀏覽器通常仍會以斜體型別顯示 <i> 元素的內容,但根據定義,不再強制要求這樣做。要顯示斜體文字,作者應該使用 CSS 的 font-style 屬性。

  • 請確保要標記的文字並非更適合使用其他元素來標記。

    • 使用 <em> 來表示強調。
    • 使用 <strong> 來表示重要性、嚴肅性或緊急性。
    • 使用 <mark> 來表示相關性。
    • 使用 <cite> 來標記作品的名稱,例如一本書、一齣戲或一首歌。
    • 使用 <dfn> 來標記一個術語的定義例項。

示例

此示例演示瞭如何使用 <i> 元素來標記其他語言的文字。

html
<p>
  The Latin phrase <i lang="la">Veni, vidi, vici</i> is often mentioned in
  music, art, and literature.
</p>

結果

技術摘要

內容類別 流式內容語句內容、明顯內容。
允許內容 短語內容.
標籤省略 無,起始標籤和結束標籤都必須存在。
允許父級 任何接受短語內容的元素。
隱式 ARIA 角色 generic
允許的 ARIA 角色 任意
DOM 介面 HTMLElement

規範

規範
HTML
# the-i-element

瀏覽器相容性

另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