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b>:用於引起注意的元素

基線 廣泛可用

此功能已得到良好建立,並且可在許多裝置和瀏覽器版本中使用。它自以下時間起在瀏覽器中可用: 2015 年 7 月.

<b> HTML 元素用於吸引讀者注意元素的內容,這些內容本身並不具有特殊的重要性。這以前稱為粗體元素,大多數瀏覽器仍然以粗體顯示文字。但是,你不應將<b>用於樣式化文字或賦予重要性。如果要建立粗體文字,應使用 CSS 的 font-weight 屬性。如果要指示某個元素具有特殊的重要性,則應使用 <strong> 元素。

試一試

屬性

此元素僅包含 全域性屬性

使用說明

  • 在摘要中的關鍵詞、評論中的產品名稱或其他通常以粗體顯示的文字片段(但不包括任何特殊重要性)等情況下,使用<b>
  • 不要將<b>元素與<strong><em><mark>元素混淆。<strong>元素表示具有特定重要性的文字,<em>對文字進行一些強調,而<mark>元素表示具有特定相關性的文字。<b>元素不會傳達此類特殊的語義資訊;僅在沒有其他元素適合時使用它。
  • 同樣,不要使用<b>元素標記標題和標題。為此,請使用h1h6標籤。此外,樣式表可以更改這些元素的預設樣式,結果是它們不一定以粗體顯示。
  • 最佳實踐是在<b>元素上使用class屬性,以便根據需要傳達其他語義資訊(例如,段落第一句的<b class="lead">)。如果您的樣式需求發生變化,這使得管理<b>的多個用例變得更容易,而無需更改 HTML 中的所有用法。
  • 歷史上,<b>元素用於使文字變為粗體。樣式資訊自 HTML4 起已棄用,因此<b>元素的含義已更改。
  • 如果使用<b>元素沒有語義目的,則應使用 CSS 的font-weight屬性,其值為"bold",來使文字變為粗體。

示例

html
<p>
  This article describes several <b class="keywords">text-level</b> elements. It
  explains their usage in an <b class="keywords">HTML</b> document.
</p>
Keywords are displayed with the default style of the
<b>element, likely in bold.</b>

結果

技術摘要

內容類別 流內容短語內容、可感知內容。
允許的內容 短語內容.
標籤省略 無,起始和結束標籤都是必須的。
允許的父級 任何接受短語內容的元素。
隱式 ARIA 角色 通用
允許的 ARIA 角色 任何
DOM 介面 HTMLElement

規範

規範
HTML 標準
# the-b-element

瀏覽器相容性

BCD 表格僅在瀏覽器中載入

另請參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