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p-height

已棄用: 此功能不再推薦。儘管一些瀏覽器可能仍然支援它,但它可能已被從相關的網路標準中刪除,或者正在被刪除,或者只是為了相容性而保留。請避免使用它,並儘可能更新現有程式碼;請檢視此頁面底部的 相容性表格 以指導您的決定。請注意,此功能可能隨時停止工作。

**cap-height** 屬性在字型座標系中定義字型中大寫字形的的高度。

注意: 它被指定為與早期版本的 CSS 2 中定義的 @font-face 規則的已棄用 cap-height 描述符具有相同的語法和語義。

您可以將此屬性與以下 SVG 元素一起使用

用法說明

<number>
預設值
可動畫

規範

規範
可縮放向量圖形 (SVG) 1.1(第二版)
# FontFaceElementCapHeightAttribute

瀏覽器相容性

BCD 表格僅在啟用 JavaScript 的瀏覽器中載入。

另請參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