視窗寬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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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標準: 此功能是非標準的,並且不在標準軌道上。不要在面向 Web 的生產網站上使用它:它不會對每個使用者都有效。實現之間也可能存在很大的不相容性,並且行為將來可能會發生變化。

Viewport-Width 裝置客戶端提示 請求標頭以 CSS 畫素 提供客戶端佈局視窗寬度。該值向上取整到最小的後續整數(即上限值)。

標頭型別 請求標頭客戶端提示
禁止的標頭名稱

該提示可與其他特定於螢幕的提示一起使用,以提供針對特定螢幕尺寸最佳化的影像,或者省略特定螢幕寬度不需要的資源。

如果Viewport-Width標頭在一條訊息中出現多次,則使用最後一次出現。

注意

  • 客戶端提示只能在安全來源(透過 TLS)上訪問。
  • 伺服器必須透過傳送包含指令Viewport-WidthAccept-CH 響應標頭,選擇加入接收來自客戶端的Viewport-Width 標頭。
  • 選擇加入Viewport-Width 客戶端提示的伺服器通常也會在Vary 標頭中指定它。這會告知快取伺服器可以根據請求中的標頭值傳送不同的響應。
  • Viewport-Width 已從原始客戶端提示規範中刪除,如draft-ietf-httpbis-client-hints-07 中所示。建議的替代方案是Sec-CH-Viewport-Width(響應式影像客戶端提示)。

語法

http
Viewport-Width: <number>

指令

<數字>

使用者視窗寬度,以 CSS 畫素 為單位,四捨五入到最接近的整數。

示例

伺服器必須首先透過傳送包含指令Viewport-Width 的響應標頭 Accept-CH 選擇加入接收Viewport-Width 標頭。

http
Accept-CH: Viewport-Width

然後在後續請求中,客戶端可能會發送Viewport-Width 標頭。

http
Viewport-Width: 320

瀏覽器相容性

BCD 表只在瀏覽器中載入

另請參閱